着力打造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
2022年12月29日,濮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法工委主任卢玉军作的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听取和审议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 年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中,专门规定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立法法》《监督法》中都有专门的章节,规定备案审查。
“近年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8年以来,累计接受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203件,发现问题并纠正规范性文件6件。我市2个备案审查案例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流简报收录,也是河南省唯一的地市。2021年、2022年省人大法制工作简报连续两年专刊推介濮阳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作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市委书记杨青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先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成绩。”卢玉军自豪地介绍。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守正创新、敢为人先,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统一部署的各类“规定”动作,坚持“快人一步出精品”;同时结合濮阳实际,创新开展“自选”活动,做到“人无我有出亮点”,着力打造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
一是在全省率先摸清全市规范性文件家底。按照省人大关于加强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法工委采取台账化管理,节点式推进,每日通报工作进度,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五县一区、80余个乡镇平台建设全覆盖。2022年3月份,又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开展核校工作,共录入文件481件,退回失效、废止或非规范性文件95件,既摸清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家底”,又保证了数据库的动态更新。
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2020年、2022年,依法开展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2022年5月1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听取法工委《关于依法做好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要求全市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做到重大管理措施于法有据,确保国家法治统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5月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专门通过《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注入法治正能量。
三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2022年4月2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8月11日专门召开成立大会,向首批聘请的12名专家颁发聘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
四是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对备案审查听证制度作出有益探索。针对个别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涉嫌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问题,2022年8月,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证会,以民主互动的方法反馈审查意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维护公平正义,既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又增加了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
五是集中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暑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推动和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强化生育保险对女性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部署要求,2022年10月,动员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对所有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共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39件,已废止或宣布失效35件,保留2件,拟宣布失效1件,拟废止1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在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努力通过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丰富和拓展濮阳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为民主法治濮阳建设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