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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奇民带队调研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刘广涛


3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奇民带领视察调研组到濮阳县、清丰县和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民事检察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全瑞陪同调研。

常奇民先后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每到一处,常主任实地察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机关文化长廊、院史馆、党建教育基地等;视察了濮阳县检察院驻县公安局检警协作办公室、清丰县综治中心、检调对接办公室、“风筝门诊”等地,边走边看、边听边问,并召开座谈会,观看民事检察专题片,听取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汇报。

常奇民对市县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责,致力保障人民利益、致力维护公平正义,有力传递了检察温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要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坚持“如我在诉”的情怀,持续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工作理念,破解发现难、调查难、监督难问题,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培特色,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自觉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民事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立足于民事检察职能拓展,不断锻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民事检察队伍,以适应新形势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赵桂清、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俊波、办公室副主任卓峰、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于俊生参加调研。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县、清丰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