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报告》的决议

(草案)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事关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符合《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会议同意《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报告》所列重大事项和项目。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资源枯竭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要聚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1236”战略布局,以“六大转变”促进“六大转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要扎实推进濮阳市“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开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要扎实做好《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方案编制,构建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要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配合做好《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审议工作,认真做好《濮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濮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要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建设目标任务,更好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为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办好办实2023年濮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担当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报告中所列重大事项和项目目标任务,完善推进机制,制订落实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考核,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以实干兑现承诺、用实绩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总体要求,加强对市政府提请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不断推动重大事项和项目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