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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批准《濮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法工委


2023年7月24日至26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查批准我市报请的《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列席会议全程,副主任李莉荣列席有关会议。

《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2023年度立法审议项目,经今年4月和6月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通过,按照立法程序要求,报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配建和移交、法律责任、附则。《条例》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原则,主要针对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中规划编制、教育用地保障、教育资源优化、配套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表示,《条例》关注下一代成长,呼应民生,突出了当地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管用几条写几条,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小切口立法要求,发挥了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体现了我市较高的立法水平。

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主任会议研究决定,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条例》进行了表决。《条例》获高票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出台,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将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对加快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办好我市人民满意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