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室:

为切实规范互联网传播秩序,全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做好网络文明建设工作,将把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把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把网络文明实践养成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把网络综合治理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着力提升网络文明建设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壮大网上宣传力量,做好网络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

二、传播重点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当代社会主流;围绕规范道德行为,积极传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围绕道德模范评选,积极传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围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传播“创建成果全民共享”的创建理念,展示文明创建成果;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传播立德树人的理念,引导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围绕文明单位全面建设,积极传播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

三、队伍建设

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骨干队伍的建设,各委办室在重新调整和建立网络文明传播队伍的同时,在队伍成员中挑选1名微信影响力较大,比较热衷于网络文明传播的同志作为骨干,骨干信息录入全国网络文明传播系统,形成全市网络文明传播中坚力量,共同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四、组织形式

(一)微信群。市人大机关建立微信群,每月下发至少一篇工作提示,负责全机关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活动开展,在本单位网络文明传播队伍里挑选1名联络人加入微信群,及时传达群内发布的通知要求及工作通报等信息。

(二)微信公众平台。每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需关注市文明办官方微信号“文明濮阳”,同时通过“微信”软件积极转发“文明濮阳”活动信息。

五、工作内容

(一)推荐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稿件。各委办室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及时推荐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及时报送至机关党委。

(二)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一是通过发布朋友圈、评论、留言发帖等方式在网上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二是通过微信参与和转发濮阳文明网组织的微访谈、稿件征集等活动,共同倡导文明风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委办室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精神要求,充分认识网络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强示范,宣传推广。各委办室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网络好公民,依托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3.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委办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分计划、按节点推进活动落地见效,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图文及视频资料及时报送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