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为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引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了“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身边好人”评选活动,获得机关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树立了“争先进、当好人、树文明”的良好导向。
经过机关各委办室民主推荐、公开评比、党组研究,最终评选出秘书科、行政科、法工委、信访室获得“文明科室”称号,张曼、李彤阳、叶晴、杨嘉宁4名同志获得“文明职工”称号,张振杰获得“身边好人”称号,李永芹、许相哲家庭获得“文明家庭”称号。
8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召开了表彰大会,会上宣读了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胡志强为获奖科室负责人及获奖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通过这次“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身边好人”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勤俭持家、爱岗敬业、崇德向善、争做先进的进取意识,在全机关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良好风尚,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