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向前同志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向前同志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向前同志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