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资源利用“水文章” 濮阳坚持法治引领讲好运河文化“新故事”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作者:记者 申华 王怡潇
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莉荣在答记者问中介绍,濮阳市处于河南省卫河最下游,与河北省跨省断面的水质水量代表了河南省的治理水平,与上游的新乡、安阳、鹤壁等城市相比,濮阳最关注的问题是生态流量,卫河要有源源不断的好水。《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四水同治”,虽然条文只有43条,但是内容全面、实用、管用,在跨区域协作、加强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治基础上,还专门设置了水资源利用、水文化传承二个特色章节,受到省人大法制委、省水利厅等领导充分肯定。
奏好卫河保护“大合唱”
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协作机制,奏好卫河保护“大合唱”。牢固树立卫河保护大局观念和流域“一家亲”思想,条例第二章专门规定了跨区域协作,五市通过联席会议、规划衔接、信息共享、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多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同时,在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治方面,综合实施生态联保、污染联控、灾害联防、执法联动,共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共同守护好卫河两岸的绿水青山。
做好资源利用“水文章”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资源利用“水文章”。濮阳处于豫北地下水漏斗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专门设置了水资源利用一章,切实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快构建水网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卫河流域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在地表水源工程覆盖的地下水超采区采取水源置换、关井压采等措施,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条例还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卫河流域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论证、规划和建设卫河干支流蓄水、节水、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充分发挥卫河故道生态保护功能,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等,全面系统做好“水文章”。
讲好运河文化“新故事”
坚持法治引领,传承文化遗产,讲好运河文化“新故事”。卫河汉称白沟、隋称永济渠,系中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70年代仍在通航,运河文化厚重、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为了利用好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机遇,深入挖掘利用卫河文化资源,《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坚持水文化建设与依法治水实践相结合,专门设置第六章水文化传承,切实加强古河道、古堤防、古码头等水文化遗址保护,推动卫河流域优秀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和传承,促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