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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濮阳日报 作者:王庆红


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对《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回头看”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常奇民、李莉荣、张相坤、林宪革、刘翠、赵丽玲,秘书长李剑飞出席会议。

“立法‘回头看’工作抓在了法治建设关键处,彰显了市人大履职新担当,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希望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力度,推动相关执法机关开展《条例》宣传普及。”“建议修改完善三项《条例》,建立完善协同机制,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濮阳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座谈交流中,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建议。

就如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进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邵景良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难点加强环保领域立法,突出重点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打造亮点加强市域治理立法,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立法“回头看”,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加强全过程宣传解读,切实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要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在立法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在立法内容上坚持惠民利民,在立法过程上坚持人民民主,立人民群众期盼之法。要坚持履职尽责,优化服务,注重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重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精心做好立法参与保障工作,以深入推进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动力,努力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