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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举行,濮阳1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董阳


12月29日,河南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出席并讲话,副主任李公乐宣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全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秘书长吉炳伟主持。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景良参加会议。

会上,10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受表彰。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获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3名同志获省立法工作先进个人。

李亚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辛勤奋斗在立法战线上的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他指出,近年来,省市人大和有关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心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出台一大批适应河南改革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有力支持和保障了现代化河南建设。希望通过此次表彰,进一步激发立法队伍活力、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李亚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立法同普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关于修改〈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解读。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周元增、法工委主任张俊波、教工委副主任董阳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