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项审查机制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宪法性制度,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部署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充分行使备案审查职权,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在全市人大系统全面梳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备案审查活动。经梳理,2023年5月17日,濮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推进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 促进我市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并录入全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监督职能,紧紧围绕新制定和修订法律,适时开展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集中清理活动,确保法律法规在濮阳贯彻实施,为中心工作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黄河保护法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两级人大、政府系统对全市涉及黄河流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提出废止建议3件,列入纠正计划,依法助推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促进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通知,组织全市人大、政府系统开展涉及行政复议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排查各类规范性文件895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持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不断推动濮阳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