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莅濮开展立法调研
4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新民带队赴我市就《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李莉荣陪同调研。
在濮阳县安澜小镇,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黄河滩区迁建安置情况,并与安置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深入交流;在渠村分洪闸、引黄入冀补淀渠首闸、青庄险工、郎中乡南上延控导工程等地,调研组深入黄河腹地,实地查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防洪工程建设、滩区和滞洪区发展等情况,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详细询问具体情况。
在座谈会上,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政府,濮阳黄河河务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调研和座谈中,各部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既有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内容,也有上位法未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更有独具濮阳特色的地方性事务,特别是关于黄河滩区、滞洪区发展方面的立法建议,反映濮阳需求、符合濮阳实际,将认真研究吸纳,为全省立法提供濮阳智慧和濮阳元素。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俊波、教工委副主任董阳,濮阳县县长刘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