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7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景良主持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常奇民,副主任李莉荣,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相坤、林宪革、刘翠、赵丽玲,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剑飞参加集体学习。
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会上,林宪革、刘翠等5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交流发言。
邵景良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严守工作纪律,守牢担当尽责的履职底线、规范履职的法纪底线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防线,永葆为民本色。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要严守生活纪律,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建设干部优良家风,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擦亮廉洁底色。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慎终如始,在学纪明纪、知纪守纪、检视整改上持续用力,强化知行合一,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真正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出强大动力,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