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7月31日至8月3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李莉荣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查了《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3日,《条例》经全体会议表决获得全票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诞生的第十四部地方性法规。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报请审查的法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条例》选题好,切入准,做到了质效双提升,在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濮阳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切入点开展基层治理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莉荣接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专题采访,就《条例》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条例》采用“小切口”立法方式,共二十九条,不分章节,主要围绕政府和部门职责、网格划分标准和事项范围、网格队伍建设、网格事项处置流程及保障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规定。
网格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是社会的“神经末梢”。聚焦“小网格”开展立法,对规范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加强法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治理水平贡献更多濮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