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集中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诚实守信意识。8月12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项学习会议。会议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于俊生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信用是社会健康建设的基石,发挥着重要的导向和表率作用。《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是一部充分体现河南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上,于俊生领学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总则、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社会信息环境建设等内容。详细讲解了“什么是社会信用”“如何查询信用记录”“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守信将享受的激励措施”“失信将受到的惩戒措施”等。会议重点普及了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强调了诚实守信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了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促使大家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守信办事的理念,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注入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