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一要点四计划一方案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系统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承上启下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聚焦“四高四争先”,紧扣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人大工作,坚持运用人大思维紧跟市委步伐、运用人大方式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运用人大办法解决现实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实干争先,聚力改革发展、聚焦法定职责、聚合代表力量,在濮阳大地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濮阳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统领人大工作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2.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履行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作用,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有机融合起来。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
3.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濮阳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聚焦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扎实开展助力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4.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推进工作。锚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濮阳篇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四高四争先”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宁莅濮调研指示精神,聚焦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谋划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
5.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人大职能和我市实际,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濮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注入强劲动能。开展《濮阳市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对《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就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要素成本降低情况、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积极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作出决定。组织全市三级人大、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6.开展“护航基层高效能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人大之力助推“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在全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加强对网格化管理方式的宣传,持续助推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效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助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就本市农村合作社规范运行情况、“千万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助推提升教育治理效能,就本市中小学教育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助推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效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助推提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效能,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引导代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助力基层高效能治理。
7.开展“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黄河重大战略,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展现人大担当作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持续督导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促进我市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狠抓污染防治。高质量办理好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注重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持续推进卫河流域“三省七市”人大协作助力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构建省际毗邻城市人大协作新机制。
三、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8.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小快灵、有特色、真管用”上下功夫,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审议出台《濮阳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濮阳市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开展《濮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濮阳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濮阳市住宅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9.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征求意见、督促推动、审议把关等环节工作,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同配合。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机制,积极开展立法听证、立法论证和立法协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发挥好立法咨询顾问团成员的智力支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发挥人大监督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四、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10.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四高四争先”依法行使人大监督权,坚持监督与被监督之间工作总目标总任务的根本一致性,增进协调和配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融合监督手段,发挥监督合力。坚持“边监督、边反馈、边整改、边提高”,全方位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11.扎实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扩大群众有序参与,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项目征集、筛选、票决、实施、监督评议等各环节、全过程,推动政府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具实效。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现功能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全覆盖,完成村(社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试点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对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开展集中视察和日常督办,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落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2.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化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濮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回头看”。灵活运用常规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完善“检查报告+问题清单+落实清单+专委审议意见”机制,对照法条,重点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法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问题解决、配套文件制定等情况,推动有关部门依照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销账。对垂直管理单位开展法律监督。
13.加强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工作情况、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情况等报告。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立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把握、准确提炼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形成有针对性、明确具体可落实的审议意见,加强跟踪监督,不断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14.深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1—7月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充分发挥市级预算审查联系点作用。
15.加大司法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开展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类案调研、评查。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情况的报告。
16.精心组织专题调研。就本市“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城市更新工作情况、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管理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情况、《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督促问题解决。
17.推进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着力推动2024年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聚焦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精准监督,上下协同联动,增强监督实效。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8.持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持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延伸到乡镇街道,打通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好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公开审查方式,不断完善工作程序,扩大社会参与,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透明度。探索制定备案审查论证会、专题调研、衔接联动等工作办法,不断健全“2+N”备案审查工作全流程标准体系。
19.做好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好转交、交办信访事项的反馈工作,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做好信访工作与常委会重点工作的衔接,更好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
五、依法履行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0.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市“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出台的决议决定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质效。
21.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坚决贯彻省委、市委人事意图,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认真执行任前审核把关、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供职发言、任前询问、宪法宣誓、就职公开承诺、年底述职等制度。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副职述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2.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探索创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拓展立法协商、开门监督、开门办会路径,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调研活动的人大代表、公民列席旁听会议,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途径和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持续擦亮“领导干部·代表公民面对面”工作品牌,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丰富参会领导层级和类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与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工作机制。
23.加强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人大基层站点迭代升级,组建教育、医疗等市级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人大重点工作等开展领导干部代表进站、常委会组成人员进站、基层一线代表进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站的“四进”活动。完善市“一府一委两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机制,举办工作通报会。
24.持续强化“两个联系”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落实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严密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的实效,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支持代表就近就地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愿呼声。
25.持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聚焦“四高四争先”,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深化提升“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工作要求,健全常效机制,加强引导、丰富内容、优化服务,切实把代表作用发挥出来,把各方面力量更好凝聚起来,持续推动主题活动成效与服务代表能力“双提升”,为全面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代表力量。
26.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性安排向市委汇报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批评办理情况。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收集、办理、反馈、公开等全流程、全闭环工作机制,推动各方落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答复“满意率”、建议问题“解决率”和政策举措“转化率”。将代表建议进行分类,纳入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年度监督计划,在开展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时,同步对相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监督,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27.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数智赋能代表“云端”履职,创新代表直播、“民生微事·代表随手拍”等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统筹推进业务培训、履职登记、述职测评、退出增补等工作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加强驻濮省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态化培训,举办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年底集中视察,精选主题、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七、坚持“四个机关”目标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8.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做优“履职链上党旗红”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融入日常、联在经常、严于平常、效见时常”,实现党建与人大业务融合互促。
29.持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思想、政治、实践、专业全方位锻造,持续抓好专业化、综合性履职能力培训和实践磨砺,常态化开展“人大开讲啦”系列活动,邀请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来人大宣讲授课。注重统筹谋划,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对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
30.持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质效。深入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配置人员力量,重视青年干部培养,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以文辅政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以“好用、管用”为导向,建成全景式数智人大基础平台,整合升级预算联网监督、代表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备案审查等应用场景,推进数据贯通、平台贯通、应用贯通,为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数智支撑。
31.持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围绕议题、聚焦问题、依托代表、广纳民意的调研机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调查研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强化人大机关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2.持续推进人大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以深化建设“标准人大”为牵引,持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监督法,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和方式。
33.持续做好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健全与主流媒体沟通协作机制,丰富宣传报道内容和形式,扩大我市人大工作影响力。发挥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作用,组织地方人大获得立法权10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参考、调查研究、工作通报等内刊编印质量,为全市做好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参考。常态化举办“人大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学生、新业态工作者等走进人大,增强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知和认同。
34.持续深化人大工作联系协同。加强对上工作联系沟通和对下工作指导交流,强化上下联动,协同开展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一体推动乡镇、街道、功能区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开展全市人大系统“出彩工作”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挖掘特色亮点、推广经验做法、整合资源力量,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2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开展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市政府通报2025年1—7月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听取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1.审议代表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2.听取审议法工委关于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结合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审议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4项)
1.听取审议《濮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询问(2项)
1.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述职测评(1项)
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开展述职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测评(1项)
对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代表工委、民工委2025年度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组织专题调研(19项)
1.对我市“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对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6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对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对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6.对《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7.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拟于8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8.对我市企业要素成本降低情况开展调研。(拟于8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9.对我市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拟于8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0.对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1.对我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2.对我市农村合作社规范运行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3.对我市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管理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4.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5.对我市进一步深化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情况持续开展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6.对我市“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1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7.对《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1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8.对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9.对我市中小学教育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八、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25年度议题安排表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重大事项和项目决定工作计划
(2025年2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濮阳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2025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以下重大事项和项目,视情作出决议、决定。
一、作出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作出关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作出关于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的决定。(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2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四高四争先”,围绕全市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
一、深化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
1.统筹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代表名单,把联系代表融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活动,实现联系的规范化、常态化,经常性了解代表意见建议,支持和帮助代表依法履职。
2.组织开展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制定2025年度接待日计划,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等基层代表工作阵地,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接待主题、时间提前告知代表,便于代表开展调研、收集意见。
3.持续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视察、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机制,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汇总、处理工作。
4.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2025年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广泛邀请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向代表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5.持续深化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根据2025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预算审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6.不断完善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建立健全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立法监督调研、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时,邀请更多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参与,注重发挥代表“智库”作用。
二、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7.完善提升代表联络站的功能。依托代表联络站,更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引导代表加强与群众联系。推动有关工作委员会谋划组建教育、医疗等市级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代表职业特长和专业优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大重点工作等开展领导干部代表进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站、基层一线代表进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站的“四进”活动。
8.统筹推进基层示范点的建设。系统总结我市示范点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工作导则》的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协商制度、工作规则、运行机制等,保证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全过程参与人大各项工作。加强对县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示范点动态监管和科学评价机制,有序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
9.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代表运用移动端APP、微信、网络代表履职平台等载体密切联系群众,创新开展代表直播、“民生微实事·代表随手拍”、有事“码”上说等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让科技赋能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时效性。
三、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
10.深化提升代表主题活动。聚焦“四高四争先”,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工作要求,健全常效机制,加强引导、丰富内容、优化服务,切实把代表作用发挥出来,把各方面力量更好凝聚起来,持续推动主题活动成效与服务代表能力“双提升”,为全面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代表力量。
11.常态化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把代表小组活动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基本形式,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依托416个代表小组、9个代表专业小组,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走进基层代表工作阵地常态化开展活动,实现各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
12.规范化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13.广泛邀请代表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邀请各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选聘代表担任监督员、评审员、听证员等。
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
14.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提高提出质量,加强代表对提出议案建议的法定程序和要求的学习培训,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提高代表知情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办理机制,做好代表建议的分类工作,将办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压紧压实承办单位责任,推动承办单位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加强联系沟通,提升办理质效。加强督办工作,坚持一类建议“双办理、双督办、一测评”工作机制,探索推动建议督办和监督工作联动开展,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相关工作委员会年度监督计划,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监督活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由代表工委直接征求代表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通报并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强化激励措施,年底组织评选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全市人大系统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汇编成册印发人代会,提高代表提好议案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议案建议的责任感。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落实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提供服务保障,督促承办单位办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
15.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委指导意见,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支持和保障代表广泛参与,全面提升民生实事项目质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分项、分类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报告,开展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集中视察活动。引入公民代表参加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工作,就办理情况面向社会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现功能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全覆盖,完成村(社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试点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基层代表工作阵地,对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五、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16.抓好代表学习培训。依托“人大开讲啦”系列活动、网络代表履职平台等载体,加强驻濮省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态化培训。拟于9月举办1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组织约76名市人大代表持续深入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等法律知识和代表履职应用知识,交流代表主题活动履职经验。统筹安排驻濮省人大代表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17.保证代表知情知政。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支持有关单位通过举办通报会、报告会和邀请代表视察等形式,向代表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协助代表联系有关机关、组织,获取履职需要的资料数据。
18.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制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保证专款专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集中视察、专题调研,通过基层代表工作阵地参加联系、接待人民群众活动,由代表活动经费予以保障。
19.保障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督促代表所在单位落实代表法规定,尊重代表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支持代表所在单位协助代表做好民意收集、议案建议起草等相关工作。
20.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加大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现代表履职风采,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
21.组织好代表述职工作。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支持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确保届内实现基层一线代表全部述职。拟在4月、6月、8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组织驻濮基层省人大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监督。
22.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内容,及时登记代表履职情况。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适时开展代表履职考评工作,以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通报,并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23.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各选举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变动情况,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把好代表“入口关”和“退出关”。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5年2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支持和督促政府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实,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濮阳篇章,结合濮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部署,通过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监督和推动政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举措,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取资源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助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现代化濮阳建设实践中贡献智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活动全过程,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结合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党委中心工作指向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代表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人民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三)坚持人民至上。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民营经济运行观察点,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坚持依法依规。立足法定职责和法定权限开展活动,引导代表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调研视察过程中如果遇到群众反映问题,通过人大途径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问题。
(五)坚持联动原则。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点,通过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大局,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助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景良任组长,常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硕周任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委员会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工作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1.出台关于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的决定。要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引导全市广大中小企业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一培育梯队,又要通过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品牌建设和运营、助力国际国内市场开拓、优化营商环境等靶向举措,凝聚社会方方面面的合力,通过出台决定促进这一培育梯队内的企业不断做优做强做大。
2.出台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要借助出台决定这一举措,立志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严管厚爱机制,鼓励保障广大干部积极履职,帮助企业家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持续营造亲不逾矩、清而有为的良好氛围。
3.出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通过出台决定,号召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充分运用好资源优势、专业优势、职能优势,为民营经济鼓与呼,为民营企业服务,以实干实绩实效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号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相关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为大力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化调研问需,破解发展瓶颈
1.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召开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会,了解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工作情况。
2.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
3.开展关于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询问或满意度测评,监督政策落地。
4.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聚焦减税降费、融资支持、市场准入等政策落实情况,倒逼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5.督办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开展“面对面”建议办理座谈会,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选取一批在调研中收集到的事关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可行性较强的代表建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办、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由人大领导牵头督办、人大有关委员会具体督办,代表全程参与,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把代表提出的高质量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6.开展《濮阳市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濮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立法调研。
7.配合省人大就《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三)发挥代表作用,激活发展动能
1.代表专业小组攻坚。组建由企业家代表、经济领域专家组成的人大专业代表小组,针对“6+20”产业集群培育等开展“靶向”研讨。
2.建立常态联系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进企业访代表解忧难促发展”活动,收集用工、用地、融资等痛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办政府。
3.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对涉企部门服务质量进行测评,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
(四)创新监督方式,构建长效机制
1.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民营经济运行观察点。依托人大代表所在企业设立经济运行观察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产业资源优势,把人大代表民营经济运行观察点建在产业链上,将涉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进站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职业特长和专业优势,推动政府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更好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要以企业视角观察经济运行,反映企业经营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将其建设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观察窗口、法规政策实施的评估窗口、营商环境建设的监测窗口、人大代表收集行业产业发展意见建议的重要阵地。
2.开展“沉浸式”监督。组织人大代表现场体验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流程,查找行政审批堵点,推动“一网通办”提质增效。
3.健全完善评议问责机制。对拖延推诿、损害企业利益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质询,建立问题整改“回头看”机制,确保监督闭环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准备(2月至3月)
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会议精神,结合濮阳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号召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争做濮阳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者、监督者、宣传者,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组织实施(4月中旬至10月)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次开展各类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做好协调督办、县乡人大抓好具体实施和贯彻落实。各级人大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总结提升(11月)
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适当方式,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成果转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系统性谋划、整体性布局、一盘棋推进。
(二)增强活动实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活动与人大机关工作结合起来、与人大依法履职贯通起来,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推进、事后有总结,推动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活动、参与活动、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推出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各方力量。
(四)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不分配指标、不硬性摊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展示人大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