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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主题主线,锚定“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奋斗目标,更加有效地支持“干”、更加积极地改进“为”、更加精准地提升“治”、更加务实地落在“效”,努力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向全市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交出一份履职高分答卷。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1.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走深走实。抓好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就增强制度自信等8个专题,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研讨,开展“我为人大献一策”活动。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闭环,出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基地、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协助市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紧扣市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战略实施,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口、着力点,通过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推动落实,确保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审议出台《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精心开展立法调研,组织有关单位对《濮阳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濮阳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濮阳市金堤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史官遗址保护条例》《濮阳市全民健身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组织相关委员会开展已出台法规的效果评估和执法检查,深化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成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将开门立法贯穿全过程,制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实施意见,建立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听证论证等工作规程,打造濮阳“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品牌。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善场所设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为基层群众参与法律法规制定提供便捷、常设的直通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使立法工作广集民智、装满民意,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展示窗口。市人大换届后,开展立法咨询顾问团成员换届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坚持月提醒、季通报、半年调研、年底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制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适时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

三、聚焦党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实施和民生关切,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6.助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旅游新业态发展情况报告,围绕科技创新、工业项目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调研,助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以高水平规划引领豫鲁冀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卫河流域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地市协同调研。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濮阳样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河南省高标准农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助推区域中心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对濮卫高速、阳新高速、郑济高铁濮阳东站及立交下穿工程、中原路改造提升等交通、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调研,对汛期城市防汛、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等开展调研。

7.促进财政工作和国资管理提质增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推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和促进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听取审议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质效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着力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作出制度化安排,推动预算联网监督融入人大监督各方面,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对我市税收完成情况开展调研,为做好税收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提供参考。

8.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濮阳。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全市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按照宪法、监察法相关规定和上级统一部署,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全市法院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后监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促进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9.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聚焦民生关切和社会事业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进展情况报告、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促进办实办好民生事项,兑现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开展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迈上新台阶。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和人才保障。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有序提升。开展国防法执法检查,对双拥工作开展调研。对我市“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情况、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

10.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成立监督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调研检查、审议询问、交办督办、跟踪落实的全闭环工作机制,形成叠加、放大、集成效应,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擦亮濮阳人大监督工作品牌。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的特点优势,强化监督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解决不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

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1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议市“一府两院”关于2022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并作出决议。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依法作出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听取审议市政府有关报告并作出决议,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12.科学规范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不断完善任前审核把关、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任前询问、宪法宣誓、就职公开承诺、年底述职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根据省委、市委有关人事安排,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根据省委、省人大统一部署,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

五、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用高质量代表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3.深入推进代表“双联系”工作。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以有效保障支持代表执行职务。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擦亮“主任·代表面对面”濮阳代表工作金名片,落实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常委会工作,做到联系更紧、互动更深、效果更好。开展“一线双联系”代表主题活动,选派代表深入一线联系企业和民生实事项目。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提高运行质效,努力打造成法治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聘请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代表组建法律专家库,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法律支撑。开展好2022年度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

1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有承诺未落实的建议,打包重新交办;对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紧扣关键诉求重点督办;对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评估办理效果视情况推动再办。完善一类建议“双领办、双督办”机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一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升建议办理实效。

15.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持续开展代表进站活动,探索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功能作用,持续提升人大代表联络站品牌在选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改进驻濮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围绕加快建设濮阳、安阳、鹤壁协同发展示范区,组织代表联合开展视察调研。组织好驻濮省、市人大代表述职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换届前全部述职一遍。探索开展“小班制专题化”代表学习培训。适时组织一期市级人大代表培训班,指导县(区)对新当选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16.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把市委工作部署作为制定计划、确定议题、调配资源的首要依据,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

17.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学细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全市人大系统专题培训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的实际成效。继续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以及全国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学深悟透、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

18.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压紧压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9.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升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深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优化升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拓展预算联网监督深度,以数字赋能人大履职提质增效。密切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加强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深化区域人大工作协同,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20.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按照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和清廉濮阳建设部署,深入实施“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与发展站在一起、融在一起,思想提纯、素质提升、精神提振、作风提优”“四在四提”能力素质锻造工程,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扎实组织机关“夜校”学习,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积极践行“新时代濮阳精神”“新时代濮阳人大精神”,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树立人大机关出彩形象。

21.提升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水平。深化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不断推动濮阳人大工作实践创新,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考。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题,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讲好代表故事,全面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代表履职风采。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2021年11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3次主任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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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6项)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进展情况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旅游新业态发展情况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审议选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6项)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审议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3项)

1.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评议(1项)

1.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专题调研(12项)

1.对我市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拟于3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对卫河流域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地市协同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对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对我市双拥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6.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8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7.对我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8.对我市工业项目攻坚年活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9.对我市招商引资突破年有关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0.对我市“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1.对我市税收完成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2.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22年度议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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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计划


一、作出关于召开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议市“一府两院”关于2022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并作出决议。(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依法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实施“十大战略”、抓好“四件大事”等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推进代表工作,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新征程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联系代表工作

1.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代表名单,加强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工作,经常性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支持和帮助代表依法履职,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

2.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结合常委会审议议程,更多邀请相关行业、提出相关建议和参加有关专题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注重邀请基层代表和尚未列席过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参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努力实现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落实好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

3.扎实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制定2022年度接待日计划,围绕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以及重点建议等方面内容,确定接待日活动主题,及时公开接待日活动的时间、主题。

4.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和各专工委工作的参与。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统筹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询问、信访接待、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注重发挥代表“智库”作用。

5.积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和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本系统考察、座谈、调研等工作中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增强邀请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实效性。

6.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络站的职能定位,指导各地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载体。年中、年底对各县(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进行观摩评比,对排名靠前的县(区)适当奖励市级优秀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名额。及时总结各地人大支持和保障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做法和成效,不断丰富和拓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扎实推进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有效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7.健全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处理机制。不断拓展代表通过人大渠道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诉求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完善分级处理代表收集反映的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及时梳理交办,抓好督办、反馈、落实工作。

二、组织开展更富活力实效的代表闭会期间活动

8.统筹安排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支持各选举单位组织本地的各级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联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提高视察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参与度。统筹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市人大代表跨地区集中视察。支持和鼓励代表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基础上提出较高质量的建议。

9.丰富代表主题活动。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鲜明主题,引导组织代表在实现“两个确保”中积极发挥作用。指导各地围绕实施“十大战略”、“万人助万企”、“能力作风建设”等中心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主题活动。

10.组织好代表述职活动。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支持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在省、市人大换届前,实现同级基层人大代表述职一遍。

11.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份听取市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进展情况报告》,12月份听取市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实行各专工委分项、分类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制度,各专工委每两个月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报告,6月底前组织代表对督办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视察督导。紧盯进度、狠抓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实办好,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三、着力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12.提高提出质量。注重源头引导,前移服务关口,加强培训交流,协助代表着眼事关发展大局、攸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议。推行代表提出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13.完善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办理、双督办”工作机制,把事关濮阳长远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确定为一类建议,由市级领导挂帅领办、督办。精准交办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督促承办单位着力解决建议反映的实际问题,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并提高与代表见面沟通的比例。加强代表建议数据分析研究,为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依据。

14.加大督办力度。组织修订《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组织起草《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秀人大代表建议评选的办法》,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各专工委专项督办、选工委协调督办的多层次督办建议机制。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改进常委会听取有关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方式,适时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交流办理经验做法,通报办理工作情况。

15.强化激励措施。适时组织评选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将全市人大系统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汇编成册印发人代会,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

四、着力构建更有效能的服务保障机制

16.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着眼提升代表履职政治站位和服务大局能力,组织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和县级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统筹安排代表参加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举办的专项工作培训班。

17.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有关国家机关向代表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提供信息和资料机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18.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的联络,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严格经费管理,保障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五、加强代表工作的宣传

19.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工作。发挥新闻媒体和人大系统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展示代表履职风采,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良好业绩和踔厉奋发、昂扬自信的精神风貌。

六、认真做好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20.加强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通过调研、督导等形式,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提名机制,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精心组织好代表选举,加强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注重认真研究代表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有关法律和工作问题及时作出解答。

21.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和我市出席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会同市委有关部门做好履职优秀代表连任推荐工作和新任代表考察工作。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