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度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良法善治保障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为导向,以丰富基层民主实践、提升代表工作能力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基础,守正创新履职,依法为民行权,团结和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努力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推动资源枯竭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举旗铸魂,坚决把牢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践悟新思想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自觉做到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作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的决定。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研究人大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思路、具体举措,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组织“学习宣传二十大、履职担当促发展”代表主题活动。
3.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履行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作用,把党的意图、人民意愿、法治意志有机融合起来。全面履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制定出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加强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配合市委开展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供给
4.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审议出台《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开展《濮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濮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推动实施《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实施意见》(濮人常办〔2022〕23号)和立法计划编制、立法听证论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工作办法,持续擦亮“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品牌。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民声民意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开展已出台法规的效果评估,深化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立法咨询顾问团成员换届工作,充实立法力量,加强“外脑”智慧支持。
5.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备案审查,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坚持月提醒、季通报、半年调研、年底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6.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企业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审议《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审议稿)》,助力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濮阳样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助推高品质城市建设、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城市更新、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等工作开展调研。
7.加强预算审查和国资、债务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推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和促进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听取审议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质效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计划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监督。科学设置财政数据执行预警指标,增加专项监督项目,加强预算绩效审查监督。
8.推动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进展情况报告、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促进办实办好民生事项。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开展省职业培训条例执法检查,助推提高我市技能人才发展水平。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学前教育工作开展调研,促进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9.助推生态濮阳建设。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调研,高质量办好卫河流域七市人大第三次协作会议。推进五市人大常委会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
10.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濮阳。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让法治走进人民群众、融入日常生活。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1.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大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坚持议大事、抓要事,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未来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围绕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落实。完善人大监督的重要环节,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出台《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四、坚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重大事项和项目决定、选举任免工作
1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项目。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有关报告并作出决议,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13.规范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坚决贯彻省委、市委人事意图,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认真执行、不断完善任前审核把关、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任前询问、宪法宣誓、就职公开承诺、年底述职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典范
14.完善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制度机制。探索创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拓展立法协商、开门监督、开门办会路径,完善民意征集、论证听证、公民旁听等工作方式,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途径和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擦亮“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工作品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与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让代表积极参与项目初选、票决、实施和评价全过程。
15.加强基层民主单元建设。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探索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指导打造一批基层民主建设“金名片”“新名片”,不断丰富我市基层民主实践,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助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6.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统筹本届代表履职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初任代表履职培训,举办代表履职专题学习班,不断提升代表的履职素质和能力。
17.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内容形式。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以有效保障支持代表执行职务。落实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交流机制,建立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开展好2023年度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推行“代表亮身份”工作,增强联系实效。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做到联系更紧、互动更深、效果更好。进一步改进驻濮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持续开展代表进站活动。组织驻濮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确保本届内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18.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量。紧扣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健全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答复、评价、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堵点问题。坚持过程与结果“两个并重”,深化一类建议“双领办、双督办”机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一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
六、坚持守正创新塑品牌,努力打造全面过硬“四个机关”
19.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压紧压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持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强化走在前列的标杆意识,推动人大履职思维理念、方法机制、载体手段变革重塑,一体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体现人大特点、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新方法新路径,塑造更多具有濮阳特色和影响力的人大工作品牌。修订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升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开展全市人大系统创新出彩工作评选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
21.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比学习、促形象,比亮点、促创新,比实绩、促质效“三比三促”活动。举办“开讲啦”系列活动,邀请市级领导干部、县(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来机关宣讲授课,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新思想、掌握新本领、创造新业绩。深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优化升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拓展预算联网监督深度,以数字赋能人大履职提质增效。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健全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反馈机制,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22.建强用好干部队伍。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唯实惟先、争先创优导向,健全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人大干部能力素质,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围绕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综合优势。
23.做好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课题研究,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前瞻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创新合作方式,开展联合攻关,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成果转化为路径,打开履职思路、明确方向重点、拓展领域空间。深化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不断推动濮阳人大工作实践创新,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考。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强化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新媒体、融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手段,注重把握人大会议宣传的“深度”、各级人大履职行权宣传的“广度”、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宣传的“亮度”,大力宣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持续讲好濮阳人大的精彩民主故事。
24.深化人大工作联系协同。强化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工作对接,注重区域城市人大工作联系,加强与县乡人大工作协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做法,在人大系统整体智治、协同高效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对功能区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实现民主政治全覆盖,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1项)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审议《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市政府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审议选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1.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6项)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审议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审议2023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3项)
1.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审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评议、履职评议(1项)
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专题调研(11项)
1.对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调研。(拟于3-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对修订《河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开展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对我市城区“口袋公园”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6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对我市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于6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对修订《河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开展调研。(拟于6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6.对《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7.对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8.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0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9.对《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1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0.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1.对我市企业研发创新平台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专题询问(1项)
结合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23年度议题安排表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度重大事项和项目决定工作计划
根据《濮阳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以下重大事项和项目,视情作出决议、决定。
一、作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的决定。(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调研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实施“十大战略”、抓好“四件大事”等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推进代表工作,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新征程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
一、深入推进代表“双联系”工作
1.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代表名单,加强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工作,经常性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支持和帮助代表依法履职,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
2.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结合常委会审议议程,更多邀请相关行业、提出相关建议和参加有关专题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注重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努力实现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落实好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
3.扎实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制定2023年度接待日计划,围绕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以及重点建议等方面内容,确定接待日活动主题,及时公开接待日活动的时间、主题。
4.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和各专工委工作的参与。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统筹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询问、信访接待、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注重发挥代表“智库”作用。
5.积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和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本系统考察、座谈、调研等工作中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增强邀请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实效性。
6.推行“代表亮身份”工作。将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编入代表联络站,运用代表二维码,公布代表基本信息,推动代表把身份亮到基层,方便群众找到代表,便捷反映社情民意。
7.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完善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络站的职能定位,指导各地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载体。及时总结各地人大支持和保障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做法和成效,不断丰富和拓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扎实推进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有效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8.健全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处理机制。不断拓展代表通过人大渠道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诉求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完善分级处理代表收集反映的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及时梳理交办,抓好督办、反馈、落实工作。
二、组织开展更富活力实效的代表闭会期间活动
9.统筹安排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支持各选举单位组织本地的各级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联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提高视察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参与度。统筹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市人大代表跨地区集中视察。支持和鼓励代表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基础上提出较高质量的建议。
10.组织好代表述职活动。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支持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提前做好谋划,确保在新一轮人大换届选举启动前,实现同级基层人大代表述职一遍。
11.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份听取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进展情况报告》,12月份听取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实行各专工委分项、分类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制度,各专工委每两个月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报告,6月底前组织代表对督办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视察督导。紧盯进度、狠抓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实办好,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三、着力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12.提高提出质量。注重源头引导,前移服务关口,加强培训交流,协助代表着眼事关发展大局、攸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议。推行代表提出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13.完善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办理、双督办、一测评”工作机制,把事关濮阳长远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确定为一类建议,由市级领导挂帅领办、督办。精准交办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督促承办单位着力解决建议反映的实际问题,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并提高与代表见面沟通的比例。加强代表建议数据分析研究,为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依据。
14.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改进常委会听取有关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方式,适时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交流办理经验做法,通报办理工作情况。
15.强化激励措施。适时组织评选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将全市人大系统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汇编成册印发人代会,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
四、深化推进基层示范点建设
16.认真评估。全面深入了解首批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对示范点的建设情况、运行状态、实际效果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评估,提出完善优化首批示范点的意见。
17.总结推广。通过个别访谈、实际查看等多种形式对示范点深入调研,认真总结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市代表联络站推广,拟于下半年在全市代表联络站继续开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试点工作。
五、着力构建更有效能的服务保障机制
18.组织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举办市九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人大专业知识和代表履职相关知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大代表联络站为阵地,组织好新一届代表的日常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代表的素质能力。
19.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有关国家机关向代表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提供信息和资料机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20.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的联络,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严格经费管理,保障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六、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
21.着力提升服务代表的能力水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队伍。
22.加强与上下级人大联系。注重同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的沟通,加强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形成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合力。
七、加强代表工作的宣传
23.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工作。发挥新闻媒体和人大系统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展示代表履职风采,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良好业绩和踔厉奋发、昂扬自信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