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试行)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2年8月31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牢牢把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内容
立足人大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有效做法,探索创新举措,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濮阳实践。
(一)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坚持“人民至上”的立法价值取向、“为了人民”的立法选项标准、“依靠人民”的立法工作方式,切实体现为了人民立法、立法造福人民的立法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拓宽畅通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健全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机制,探索立法协商工作机制,打造濮阳“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品牌,使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实施、立法后评估等各环节、各方面,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
(二)健全全过程立体式监督体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把“人民民主”四字贯穿监督全过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更充分寓于人大监督之中。加强对政府工作监督,探索开展“对话局长·群众问政”活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就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局长当场作出回应。加强对监察工作监督,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试行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围绕政府及其部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稳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工作情况,深化计划规划、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聚焦民生领域监督,把保障民生摆在重要位置,推动解决“关键小事”,将群众期盼贯穿到人大监督工作之中,确保人大监督贴近实际、关注民生。改进监督方式,注重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纳入到监督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升民主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三)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基本职权,是实现地方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跟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强化跟踪督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基础,提高观大势、谋大局、议大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广泛发动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筑牢民意基础,对一些具有较强专业性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估。科学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年度计划,推动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议表决、跟踪督办的工作流程,保证党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四)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对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把牢选举任免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人大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做好人大代表连任建议人选推荐工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引导选民和人大代表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利。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主持市人大代表选举,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监督,把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完善公开承诺、法律考试、述职评议等任后监督方式。
(五)强化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尽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和生动实践。在全市人大系统持续开展“双联系”主题活动,加强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职实效。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常委会和各专工委联系人大代表机制,牢固树立为人大代表服务的意识,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统筹做好“双报到一助力”工作,即,到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报到开展履职活动,到居住地所在农村(社区)报到参与社会治理和开展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稳住经济大盘、“万人助万企”、“十大战略”、“四件大事”、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优势,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闭环处理机制,完善重点建议党委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领导领衔督办、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具体承办、人大专工委重点督办、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双办理双督办一测评一公开”建议办理机制。市县乡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的闭环模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到民生实事办理的各环节全过程。
(六)推进人大协商制度。人大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渠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等工作的有序参与。坚持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公民代表旁听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人大代表和旁听公民代表座谈会等制度,探索和试行街道议政会、代表协助推进村(居)民自治等制度。通过积极实践人大协商,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真正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七)切实做好依法公开工作。把依法公开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公开机制,依法明确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法规文本、决议决定、审议意见、选举任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事项。做好人大工作的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公开路径,通过新闻媒体、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濮阳人大网、濮阳人大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形成日常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公开、工作程序公开的良好格局。
三、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现形式
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高校、党校、文化广场、主题公园等资源,按照“多点开花、一点多用、百花齐放”的原则,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不断深化、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现形式。加强“站点融合”,增强人大代表联络站“法”的元素,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的功能,发挥叠加放大效应。切实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在研习、实践、展示、宣传和辐射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实现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无缝对接”,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
(一)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乡镇(街道)人大履职全过程。乡镇(街道)人大处于五级人大的最基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沿阵地,也是最接地气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街道)人大在履职行权过程中,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更能充分反映人民心声。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助推人大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筑牢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深化人大代表联络站功能定位。深化和拓展“联”的功能,更好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把人大代表联络站常态化运行与人大代表履职相结合,采取“线上+线下”“站内+站外”“固定+流动”“接待+活动”等多种方式,用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人大代表全天候联系选民。深化和拓展“聚”的功能,更好汇聚民心民情民意。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就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拓宽收集渠道,健全制度机制,为人大代表高质量为民代言奠定基础。深化和拓展“督”的功能,更好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紧扣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推动惠民政策落实、民生问题解决。深化和拓展“治”的功能,更好促进基层治理。强化人大代表与基层治理的协同,注重加强工作联动,推行人大代表进网格,使人大代表履职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入。深化和拓展“学”的功能,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在推动依法履职、保证储能蓄力、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功效,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交流、开展主题活动、向选民述职,提升人大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民意“直通车”,有利于更好地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把群言群语提炼为法言法语。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计划项目、法规草案文本和立法实施效果评价的意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加强联系点资源整合利用,推动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延伸。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力,加强联系点队伍建设,强化对联系点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务培训,提高联系点提出建议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切实强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举措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着力抓自身、增本领、强保障,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确保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和落实报告清单,及时把探索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按照市委要求依法履职行权,确保工作正确方向。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加快构建制度体系,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机制,使人民民主权利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人大工作之中。
(三)提高履职能力。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崇法、务实、担当”的新时代濮阳人大精神,以“四个机关”建设为引领,注重生成性学习,激发创造性张力,保持一线状态和蓬勃朝气,提高塑造变革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提高机关代表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四)强化平台支撑。加快推进人大数字化改革,强化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平台,基层立法联系、预算审查联系、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线上、线下信访平台,线上、线下代表联系平台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建设,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创造实现途径。
(五)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大力宣传人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生动实践,讲好履职好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增强全社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信,在全社会营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