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严格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
(2023年6月20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出席、列席和旁听人员应按照要求着正装:男士参加五月至九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时着白色长袖衬衣、深色西裤,其他月份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衣、打领带;女士着装端庄、得体。
二、常委会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程佩戴出席证参加会议。
三、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完毕,按席次就座。
四、参加会议时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者关机状态。
五、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者中途离会,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者接打电话。
六、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参加常委会会议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特殊情况一般包括如下情形:1.参加中央、省委、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或者举行的重大活动;2.生病住院或者进行手术;3.出国或者出境访问)。
七、严禁通过手机、微信、微博、互联网等传播未经审核的会议内容、会场录音、会场画面及相关文件材料。
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保密要求,妥善管理、保存、清退会议文件资料,严禁向知悉范围外的人员泄露会议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