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翠带队对《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翠带队对《濮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经开区七中,示范区祁家庄幼儿园、澶水小学,华龙区龙都高中等地,边走边听边看,详细了解学校新建、改扩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场地建设,功能教室配备,社区幼儿园配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对部分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组对我市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翠指出,条例是我市第一部针对教育领域的立法,标志着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法治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既是对我市地方立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摸底,也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刘翠强调,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定责任。要聚焦“两高四着力”,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理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提质。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优化资源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分布,逐步解决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从根本上减少“择校热”和“大班额”现象,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学校建设。政府要加强教育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统筹和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协同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解决瓶颈问题,推动条例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