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关于2024年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8日在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浩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加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法治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设、制度完善以及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并积累了有益经验,为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去年11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濮阳)调研座谈会上对市政府连续三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报备程序。一是完善制度流程。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完善落实《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和通报制度》《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的范围、流程、时限等规定。二是严格依规报备。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濮人常〔2016〕14号)规定的法定程序和时限,认真做好市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和考评细则,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去年四五月份,组织督导组对6个县(区)政府(含所隶属部门、乡镇办)、3个管委会和16个市直部门发文目录进行抽查,对备案审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分别采取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和督查通报等方式方法督促整改,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截至去年底,共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报备政府规章1部,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二)开展全面审查,提升备案质量。一是从严把关。严格依照省政府令第226号和濮人常〔2016〕14号规定,遵循不越权、不抵触、相协调的原则,对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制定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等情况。二是网上备案。依托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实现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网上登记、网上备案、网上审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截至2024年底,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24件,全部通过审查,其中超期56件。三是严格公示。对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发布、动态更新,为群众监督、查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四是依规清理。按照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基本做到了清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3月份开始,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对现行有效的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规定清理结果的决定》,共宣布失效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7件,废止5件。五是异议审查。通过健全异议审查机制,畅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通道,使“红头文件”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做到公众提出异议有地方受理、有程序依循、有结果反馈,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三)结合法治创建,全面提升水平。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推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积极探索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程序更加规范,备案率、备案及时率、通过公布率进一步提升。清丰县、台前县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聘请专职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对文件草案及重要事务进行行政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本行业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局每年初确定当年文件制定计划;经开区制作文件制定流程图,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树立了标杆。

(四)充实法治力量,凝聚工作合力。一是提升管理能力。建立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参与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机制,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深化备案审查等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与人大法工委、起草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论证会、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判解决。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去年11月份,组织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业务工作人员近300人进行线上线下培训,邀请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处袁树行处长授课,对新出台《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与备案审查实务进行讲解,现场考试,有效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重视程度不够,未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未明确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平时不备案,督导调研抽查时突击,只对抽到的文件进行备案;未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文件管理机制。对标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范围,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实现从文件认定、制定、发布,到备案审查、清理全过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监督,做到依法、及时、规范报备。健全季通报制度、备案审查意见整改落实跟踪制度,不断提高备案质量。

(二)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质效。严格备案审查标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及内容合法。创新备案审查方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各领域专家、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高备案审查质效。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文件评查、工作交流、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督促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配齐配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适应日益繁重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求。

(四)实现市县一体化目标。通过分享先进经验做法,剖析困难问题,明确年度工作,确保年底实现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市县一体化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