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关于举办干部职工荣誉退休仪式的方案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
关于举办干部职工荣誉退休仪式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退休干部有关政策制度,更好地让即将退休的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提升退休干部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进一步激励退休干部以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态投入到新生活中去。根据《河南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时间
根据干部职工退休文件批复时间,机关择时为退休干部职工单独或集中举办荣誉退休仪式。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谈心谈话
荣誉退休仪式举行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或秘书长与退休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有关诉求,按照政策保障其退休后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由分管秘书长召集人事、行政、老干、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人事关系不在人大机关的,同时召集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人事、老干部门负责同志),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组织关系,落实退休待遇,并为其答疑解惑,真正做到让退休干部职工明白政策、明白程序、明白应享受的待遇。
(二)举行荣誉退休仪式
荣誉退休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或秘书长主持,内容包括:
1.宣读退休批文;
2.颁发荣誉退休证书或奖章;
3. 赠送纪念品和鲜花;
4. 合影留念;
5. 与在职人员互动交流。
三、参加人员范围
(一)厅级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参加人员范围
1. 退休干部;
2. 常委会主要领导;
3. 机关各委办室主任;
4. 机关人事、行政、老干、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同志。
(二)县级及以下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参加人员范围
1. 退休干部;
2. 机关主要领导;
3. 相关委办室全体;
4. 机关人事、行政、老干、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同志。
四、组织保障
1.荣誉退休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科负责组织;
2.荣誉退休证书、奖章、纪念品、鲜花等物品购买由办公室行政科负责;
3.活动通知由机关老干科和办公室秘书科共同负责;
4.仪式主持词由机关老干科负责起草,常委会领导讲话由调研室负责起草;
5.会场座签由机关老干科和办公室秘书科共同负责,会场布置及服务保障由办公室行政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