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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外出培训考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12-17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

外出培训考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培训考察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培训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出培训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精干、经济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选择考察课题。

第四条 年度培训计划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后,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培训经费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严禁安排非必要的出市培训或者未经审批出市培训,原则上不得在市外举办培训,确属特殊情况,必须在市外安排培训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本系统线下培训原则上每年只能举办一次,机关培训应当精简整合、控制频次。

第五条 外出考察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室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拟定具体考察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后实施,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外出考察一般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每位领导带队外出考察年内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七天,考察经费预算一般不超过两万元。

第六条 外出培训考察结束后要及时撰写有价值、可借鉴、可操作的培训总结、考察报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第七条 外出培训考察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培训考察人员数量,严禁借培训考察之名,从事与培训考察无关的行为。违反纪律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

第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