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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大家谈 | 从程序构建到效能深化: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的实践检视与制度展望
发布时间:2026-01-31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李彤阳、边继辉

从程序构建到效能深化: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的实践检视与制度展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彤阳、边继辉

  

专题询问作为人大常委会一项法定监督方式,其价值不仅在于丰富了监督形式,更在于通过有计划、有准备、有深度的问答,推动监督从程序性审议向实质性干预转变。近年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这一领域的探索,经历了一个从建立规范到实践深化、从单一突破到系统应用的清晰过程。本文旨在系统梳理积累的经验,探讨进一步创新发展的方向。

实践积累

从规范建制到常态运行的渐进之路

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工作的制度化进程,始于对监督实效的迫切追求,并随着实践深化而不断成熟。其发展脉络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核心是从“有章可循”到“有质有效”的演进。

(一)以制度构建奠基规范化起点

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探索,关键节点是地方性工作规范的出台。2017年底至2018年初,《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的制定与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办法系统回答了“问什么、谁来问、怎么问、问后怎么办”等基本问题,将议题选择、会前调研、询问程序、应询要求、审议意见形成与督办等关键环节予以明确。此举标志着专题询问在濮阳进入了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为后续所有实践提供了统一的“操作手册”和稳定的制度预期。这一阶段的核心成果,是为监督权的这一具体行使方式塑造了坚实的制度外壳。

(二)在实践中深化程序刚性并拓展应用

在制度框架保障下,濮阳的专题询问实践逐步展开并显现出深化趋势。其应用从最初的个别议题,逐步扩展到营商环境优化、养老服务、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与生态环保等多个事关改革发展全局和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显示出这一监督方式较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实践中,程序的刚性和张力得到进一步探索。例如,在后续的专题询问中,明确并实践了“追问环节”,打破了简单的一问一答可能存在的形式化倾向,增强了现场互动的交锋性与问题的穿透力。同时,尝试了“双题共询”等组织模式创新,提升了监督资源的配置效率。这些微观的程序创新,实质是在制度框架内对监督锐度和效率的持续打磨。此外,监督“后半篇文章”受到更多重视,初步形成了“调研-询问-审议-交办-跟踪”的闭环意识,推动监督重心从现场问答向问题解决延伸。

(三)初步形成监督合力的协同意识

濮阳的实践也隐约展现出将专题询问置于人大监督体系中进行统筹的思考。例如,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议题有时源于对代表议案持续督办后的“再监督”,有时与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这体现了将专题询问与议案督办、执法检查等其他监督手段联动配合的意图,旨在形成监督合力,避免单一监督方式的局限性。虽然这种协同尚在初期,但方向符合提升人大监督整体效能的规律。

总体而言,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的实践积累,完成了从无到有的制度建构,并开启了从有到优的效能探索。然而,对照更高标准,其发展仍面临一些普遍性挑战:议题选择的自主性与前瞻性有待加强,程序设计中“柔性”与“刚性”的平衡尚可优化,尤其是问后的整改落实与刚性问责机制仍需强化,以彻底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方向

迈向更具实效与刚性的监督新阶段

立足于既有实践基础,面向提升治理效能的时代要求,专题询问工作可以以下方面寻求系统性创新与突破,推动其从一项“重要的监督方式”向“有效的治理工具”深刻转变。

(一)创新议题生成机制:实现“服务大局”与“自主监督”的有机统一

议题是专题询问的“靶心”。创新方向在于构建更加开放、多元、主动的议题生成机制。

拓宽议题来源渠道。在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的同时,应强化人大通过代表联系群众、信访综合分析、专项调研视察、公开征集民意等途径自主发现议题的能力。可探索建立年度监督议题蓄水池,将各方反映集中、矛盾突出但未必是当前工作热点的系统性、苗头性问题纳入储备。

建立“两类询问”的转化机制。将常委会会议审议中的一般询问作为发现问题的探头。对于审议中代表和委员反复追问、涉及深层矛盾或跨部门协调的难题,经相关专门委员会论证后,可依程序转化为下一年度的“专题询问”议题。这使专题询问的启动更具问题针对性和监督连续性。

增强议题的前瞻性与预防性。适当安排对重大决策部署前期准备情况、地方性法规实施早期效果、潜在经济社会风险领域的“预监督”型询问,发挥人大监督的预警和防范功能,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二)优化程序设计:增强过程的对抗性、透明性与规范性

程序的刚性直接决定监督的效力。未来需在程序细节上注入更多“刚性基因”。

强化追问与辩论规则。明确保障询问人的追问权,并对敷衍、回避性的答复,设定由主持人引导进行多轮追问或不同角度质询的规则,营造“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的现场氛围。可探索在询问后设置简短的集中陈述或辩论环节,让不同观点充分交锋。

深化公开机制:在现有报道和旁听基础上,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专题询问,推行网络视频直播或录播。将监督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的实时审视之下,既能倒逼问答双方更加认真负责,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法治宣传的生动实践。

规范“满意度测评”的刚性运用。若开展满意度测评,其结果不应止步于公布。应建立测评结果与后续监督行动的联动机制。例如,对测评满意度低的整改事项,自动列入重点督办清单,或作为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启动再次询问乃至更刚性监督程序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结果运用:构建“问责-整改”的闭环链条与梯度压力

专题询问的终极价值在于解决问题。必须构建一个环环相扣、有始有终的结果运用体系。

建立清单化交办与台账式督办制度。专题询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应分解为具体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正式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需建立对应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进展。

引入多元化的评估与监督方式。对专业性强的整改事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整改情况,可举行专题汇报会或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参与评议。

明确“监督升级”的触发与衔接机制。这是强化刚性的关键。必须在制度上清晰规定,对无故不按时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显敷衍塞责、或整改结果经评估认定未落实的,常委会应启动再询问。若再询问后仍无实质性改进,则应毫无例外地依法考虑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更具威慑力的监督方式。这种询问-再询问-质询的梯度化监督压力体系,是打破“询问止于答复”困局的制度利器。

(四)拓展系统集成:融入人大监督体系并赋能治理专题询问不应是孤立的,而应成为赋能人大整体工作的节点

强化与立法、决定工作的衔接。专题询问中发现的普遍性、制度性问题,可作为修改或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重要动议来源。询问形成的共识,可转化为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的坚实基础,使监督成果直接服务于法治建设与科学决策。

探索“监督组合拳”模式。有计划地将专题询问与执法检查、预决算审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在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接续开展。例如,对某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后,可就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行专题询问,随后再跟踪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询问-整改”的监督链条,放大监督效应。

濮阳市人大专题询问的历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探索有效监督的生动写照。从建立规范到追求实效,其每一步实践都为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内涵提供了有益的地方经验。展望未来,专题询问工作的深化,本质上是一场对监督理念、程序和韧性的持续升级。它要求从重形式完备转向重问题解决,从重程序启动转向重效果追踪,从单一监督工具转向体系化治理节点。唯有如此,专题询问方能真正释放其制度设计的潜在威力,成为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回应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坚实制度力量,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严谨、刚性的程序得以实现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