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9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牛全瑞检察长所作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强化检察监督,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高水平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守护高水平安全、服务高效能治理,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