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关于印发《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

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人大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

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依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检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统筹强化教育、矫治、惩戒、预防各项措施,以有力有效监督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督。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权威。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执行偏差,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总体统筹和工作指导,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针对同级“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实施执法检查,坚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同步开展,确保联动监督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开展、顺利实施。

(四)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保护与教育、预防与矫治、惩戒与挽救的关系,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等融入检查内容,推动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周期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

(五)坚持务实高效。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建议意见切实可行,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景良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相坤,副主任李莉荣、林宪革、刘翠为副组长,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相关委办室的县级干部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相坤兼任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剑飞任副主任,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调研室主任、监司工委主任、教工委主任、社会建设工委主任担任成员,工作人员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室、相关委员会抽调,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落实。

为顺利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做好具体工作。(详情见附件)

(二)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

为顺利开展工作,综合执法检查组分设3个执法检查小组,第一组由李莉荣副主任担任组长,监司工委做好相关工作,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政府保护衔接领域,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与司法惩戒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第二组由林宪革副主任担任组长,社会建设工委做好相关工作,围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与家庭保护领域,对社会环境治理与家庭监护责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第三组由刘翠副主任担任组长,教工委做好相关工作,围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领域,对在校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与法治教育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各执法检查小组副组长由相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组成;邀请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人员、熟悉相关领域工作的市人大代表、相关行业领域的公民代表参与。具体负责对口监督单位的执法检查,撰写执法检查分报告、专题报告。

四、检查重点

(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政府保护衔接领域执法检查组

责任单位:监司工委

主要任务:负责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与司法惩戒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和对口联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重点检查内容:

1.涉未成年人警情处置。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以调代罚等问题;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否依法办理;对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否依法严厉打击。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理。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是否规范;是否建立罪错行为分级分类矫治机制;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分级干预、专门矫治教育等社会高度关注问题,检查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保护为先、预防为要、惩戒适度。

3.专门教育与矫治。主要包括对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是否依法送至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专门学校(濮阳市第十一中学)入学、矫治、离校各环节是否规范。

4.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主要包括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否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5.监护人责任落实。主要包括督促监护令发放及执行效果如何;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是否依法追责。

6.强制报告与公益诉讼。主要包括强制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检察机关是否针对住宿经营、校园周边安全、文身服务等重点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7.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否有专门力量;法律援助是否到位。

联系人:刘广涛联系电话:6666932电子信箱:pysrdjsgw@163.com

(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与家庭保护领域执法检查组

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主要任务:负责社会环境治理与家庭监护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和对口联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重点检查内容:

1.困境儿童保障。主要包括民政部门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兜底保障是否到位;“爱心妈妈”结对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否有效运行。

2.新兴业态监管(通过群团渠道掌握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电竞酒店、酒吧等情况;是否存在非法使用童工情况。

3.网络保护(通过团委、妇联渠道了解)。主要包括是否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关注到本地传播的涉自杀诱导暗语、饭圈暗语等问题。

4.家庭保护与监护干预。主要包括妇联家庭保护指导、反家暴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否落实;对失管未成年人的干预帮扶是否到位。

5.群团组织协同预防。主要包括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未成年人帮扶情况如何;团委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残联对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救助是否到位。

6.强制报告培训。主要包括民政、人社等部门是否开展强制报告培训;从业人员知晓率如何。

联系人:刘思成 联系电话:6666926电子信箱:pyrdshw@163.com

(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领域执法检查组

责任单位:教工委

主要任务:负责在校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与法治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和对口联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油田教育中心

重点检查内容:

1.校园欺凌防治。主要包括学校是否建立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和预防处置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是否有明确的惩戒措施;是否依法依规采取教育管理和惩戒措施,对构成违法犯罪的是否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欺凌事件报告。主要包括学校是否按规定将严重欺凌行为报告公安机关;对瞒报是否追责。

3.不良行为早期干预。主要包括学校是否建立学生不良行为排查和干预机制;对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及时干预。

4.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时是否落实;心理辅导室是否正常运行;教师是否具备识别学生心理危机的基本能力;对有自残、自杀倾向学生是否及时干预。

5.法治教育。主要包括法治副校长是否真正履职;学校是否常态化开展预防犯罪法治教育;是否开展防范网络诱导、识别不良信息的专题教育。

6.重点学生群体。主要包括对留守、流动儿童是否建立“一人一策”关爱档案;对辍学、休学学生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有跟踪帮扶机制。

7.“医教协同”机制。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副校长是否配备并真正履职;学生心理危机转介通道是否畅通。

联系人:侯 靖 联系电话:6666962电子信箱:pysrdjgw@163.com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检查方案。3月份,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草案),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市“一府两院”、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经开区、示范区和工业园区人大工委。

(二)召开动员暨培训会。3月中旬,组织成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监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检查重点。

(三)开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相结合、现场反馈和会议审议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坚持“边监督、边反馈、边整改、边提高”工作法,对需要及时整改的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清单,即时转交被监督机关研究处理。

1.听取工作汇报。3月25日前,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本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2.开展实地检查。3月31日前,各执法检查小组以实地查看、座谈、查阅资料、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就“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现场问题交办。检查中将现场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交有关部门整改,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收到问题清单后及时研究办理,于4月3日前将研究办理情况提交相关执法检查小组。

4.县区联动检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各功能区人大工委负责本区域内的执法检查,于4月3日前将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起草检查报告。3月下旬,各执法检查小组结合各单位汇报和实地检查情况,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起草执法检查分报告。4月上旬,综合执法检查组汇总各小组分报告,提炼形成总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市“一府两院”将“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分别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教工委、社会建设工委征求意见,并依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4月3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教工委要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现状和如何预防等角度形成专题报告。

(五)听取审议报告。4月份,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一并印发会议。常委会分组审议时,检查组成员重点发言,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六)转交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一并转交市“一府两院”研究办理。

(七)跟踪监督落实。市“一府两院”在收到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后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各相关方面要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对于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筑牢民生底线、回应群众关切的重大意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聚焦重点,务求实效。各执法检查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摸实情、听真话、找症结。检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成绩客观全面,指出问题精准深刻,提出建议切实可行。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依法依规,严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委相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坚持和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坚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不搞层层陪同。保守工作秘密。

(四)强化协同,凝聚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室、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执法检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

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景良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相坤,副主任李莉荣、林宪革、刘翠为副组长,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相关委办室的县级干部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相坤兼任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剑飞任副主任,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调研室主任、监司工委主任、教工委主任、社会建设工委主任担任成员,工作人员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室、相关委员会抽调,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落实。

为顺利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做好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剑飞

副组长:张 建

成   员:王 鲲 许相哲 边继辉 刘宇轩 王晓文 李彤阳 卓 彪

主要职责:1.制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动员暨培训会方案、分工细则、明白纸等文件;2.负责综合性会议会务工作;3.撰写执法检查总报告、专题报告、调查问卷分析报告等;4.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进各项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马国文

副组长:梁世洁

成   员:支广行 孙建刚 叶 晴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车辆、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新闻宣传组

组 长:盛建国

副组长:马德原

成   员:宋琪琪 左小曼 杨嘉宁

主要职责:1.制订宣传报道方案;2.全过程随组记录调研过程,收集文字、影像等素材;3.撰写宣传文稿;4.策划整改成效报道;5.负责舆情研判与风险防控等工作。